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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机动车被盗 如何赔偿?

2021-7-19 13:04| 发布者: wdb| 查看: 106|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机动车被盗 如何赔偿?,更多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流程问题关注我们。
花18万元买来的小汽车一年后被盗,保障企业却只乐意按减价后的置办价核算赔付比重。协商不成后,汽车主人老刘一纸诉状将某保障企业告上法院。近日,北京怀柔区国民法院一审判决保障企业按18万核算赔付汽车主人,并承受相应的诉讼费率。  2007年3月,老刘购置了一台现代牌索纳塔小汽车,并在某保障企业处理了保障手续。此中车辆辆保障单准确载明:“投保机动车新款汽车置办价18.8万元,整车盗抢险保障金额,费用1%,保障费小计1880元。特别约定保障机动车产生全损后,按已运用年限折旧后的价格赔付。”  2008年11月,老刘的索纳塔小汽车在自家院子里被盗。随后他请求保障企业按照协议约定按置办价发展赔付。但保障企业主张同类机动车价值曾经下跌至14万多,只同意参照现行市场价值发展赔偿。  赔偿未果后,老刘打算依法维权。法院审理后以为,订立协议的目的在于准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市场效用下价值的振动不应成为改变已确定权利义务的自然理由,不然就会导致协议处于一个不固定状况,使协议丧失应有的出力。投保人老刘依约按投保机动车新款汽车置办价18.8万元向保障企业缴付了悉数保障费,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准则,保障企业理应依约依照投保机动车新款汽车置办价18.8万元折旧后的价格对其发展赔偿。  据此,法院判决保障企业限期支付老刘理赔金140373元,并承受相应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