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咱市新燃料车子充电设备建造,营造良没有问题新燃料车子运用环境,推进新燃料车子推广试点事业,推进节能减排,建造低碳先锋都市,现通知如是:
一、自2010年10月起,咱市将在住宅区和社会公共泊车场分批加装新燃料车子车用平凡充电桩。详细安装地点由市进行改革委分团购布。
二、各住宅区平凡充电桩按住宅区现存泊车位的5%发展根本配置,若住宅区新燃料车子保有量超越此数目,充电桩数量将随之增添。
三、基于社会公共泊车场机动车聚集,流动性大,社会公共泊车场暂按现存泊车位的10%发展根本配置。
四、各住宅区和社会公共泊车场内车用平凡充电桩的设置安装必需适合深圳市《电动车子充电体系技艺规范》请求。
五、各住宅区和社会公共泊车场内车用平凡充电桩投资、安装、维护与治理主体为深圳供电局。
六、深圳供电局委托各住宅区和社会公共泊车场物业效劳公司负责车用平凡充电桩的平常治理,并由委托方支付必需的费率。
七、各住宅区购置新燃料车子的汽车主人,可向所在小区的物业效劳公司提交充电车位申请,并由小区物业效劳公司依据实质,统筹布置相应的充电泊车位。
八、为勉励新燃料车子汽车主人充分应用谷期电时段充电,从指日起至2012年年底,应用当日23∶00至次日7∶00时间在住宅区和社会公共泊车场车用平凡充电桩充电可享受咱市蓄冷空调谷期电价(0.2495元/千瓦时)。
九、各相关业主委员会、物业效劳公司应踊跃匹配深圳供电局安装车用平凡充电桩。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