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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相关政策法规]验车、认证的事业内容和注意事项

2021-4-26 12:58| 发布者: wdb| 查看: 129|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验车、认证的事业内容和注意事项,更多关于车险相关政策法规关注我们。

   检测投保机动车和相关证件

       在保障出售人士与投保人一同制订了保障方案,投保人填写了车辆辆保障投保单后,营业人士要检测投保人的投保机动车和相关证件(平常称为“验车、认证,’),确定投保单内容和保障标的的真正可靠性。

       1.验车、认证事业内容

       (1)验车。最重要的检测机动车号牌号码、启动机及车架号码、VIN码等能否与“车辆行进证”上注明的及投保单上填写的绝对;机动车技艺情况能否适合GB 7258-2004《车辆运转平安技艺要求》的请求;能否装备消防设施;机动车表里有没破损(尤其是磕碰未修缮部分以及遮风玻璃);附带投保整车盗抢险的还应检测能否加装防盗设施,并核对机动车夜间停放地点;在投保单上填写了平安装置的机动车,要检测能否属实。要点审查的机动车为:

       ①初次投保的机动车。

       ②未按期投保的机动车。

       ③暂时增添保障的机动车。

       ④运用年限较久且挨近作废的机动车,尤其是原装进口机动车。

       ⑤特种机动车。

       ⑥曾产生超重大车祸的机动车。

       (2)认证。最重要的检测“车辆行进证”、有用搬动证(暂时号牌)能否真正、有用,能否经公安机关机动车治理部门年检;核实投保机动车的合法性,各式证件能否与投保标的和投保单的内容相符,投保人对投保机动车能否具备保障利益,并确定机动车运用性质和首次备案日期、已运用年限;约定驾驭人士的,应检测约定驾驭人士的“车辆驾驭证”,并对比投保单核实驾驭人士消息。

       2.注意事项

       (1)验车、认证后,负责验车、认证的人士要在投保单“验车、认证概况”栏内签字确认。

       (2)对手机投保、网上投保等特殊营业,在未达成验车、认证的概况下,可依据投保人提交的消息,先行出示保障单,但必需在保障单送达投保人时,达成验车、认证事业。

       (3)验车、认证结果与投保人提交消息不符时,应依照检测结果出示保障单或拒绝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