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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相关政策法规]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期限和保障费

2021-4-26 12:56| 发布者: wdb| 查看: 88|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期限和保障费,更多关于车险相关政策法规关注我们。

保障期限和保障费

  (一)保障期限通常为一年。除法律还有划定外,投保时保障期限不足一年的按日费用计收保障费。

  (二)本保障协议详细收费、退费准则以本保障协议签定地保障人的《车辆辆概括险费用规章》为准。

  (三)本保障每份保单设最低保费节制。每份保单最低保费为100元,保单保费不足100元时,按100元计收;协议生效后退保时,实缴保费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计收。

  本款中实缴保费是指投保人向保障人申请退保时,保障人按已了责任期理当并曾经实质收到的保障费。保障人向代理人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包涵在实缴保费中。

  (四)保障协议破除时,保障人依照日费用收取保障协议已了责任期的保障费后,退还未了责任期的保障费。

  (五)投保的某一险种产生保障车祸形成全个保障协议终止时,保障人对其余未出险险种按日费用收取保障协议已了责任期的保障费后,退还未了责任期的保障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