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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相关政策法规]整车盗抢险条款

2021-4-26 12:56| 发布者: wdb| 查看: 104|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整车盗抢险条款,更多关于车险相关政策法规关注我们。

 整车盗抢险

  除保障协议还有约定外,投保本保障的车辆辆必需具有国度划定的机动车治理部门核发的正规号牌。

  第一条保障责任

  (一)保障机动车(含投保的挂车)整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障机动车整车被抢劫、被抢夺进程中产生车祸形成保障机动车损耗须要修缮的合乎道理费率;

  (三)保障机动车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遭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施丢失须要修缮的合乎道理费率。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非整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施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二)保障机动车被盗窃未遂形成保障机动车的损耗;

  (三)被他人诈骗形成的整车或部分损耗;

  (四)整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保障机动车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士伤亡或财产损耗;

  (五)保障机动车与驾驭员同一时间失踪;

  (六)被保障人未能向保障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示的盗抢案件声明、机动车已报停手续及车辆辆备案文凭(限于2001年10月1日今后处理入户备案的机动车)。

  第三条保障金额

  保障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障人在保障机动车的实质价格内协商确定。

  当保障机动车的实质价格超出买车发票金额时,以买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障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