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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车没办成过户 “瓜子”被判还效劳费

2021-4-25 16:52| 发布者: wdb| 查看: 125|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旧车没办成过户 “瓜子”被判还效劳费

  近两年,经过旧车买卖平台购车成为了居家省钱的新法子,但此中还不乏祸患。天津的王男士就遇到了糟心事。

  2017年11月,王男士欲购置一台旧车在河南运用,便将本人的买车意向和用途向瓜子旧车的事业人士说明,“咱那时给他说得清明白楚,咱要迁至河南过户,它们的人也同意了。”王男士显示,那时事业人士确保机动车可行迁至外省市处理过户,他这才在瓜子APP上预约找车。

  当月19日,王男士在事业人士的推荐下,选中一台雪弗兰旧车,约定以64000元的价值购车,并签定旧车交易协议,王男士现场微信转账给事业人士3500元的效劳费及定金500元。可是在后来的机动车过户进程中,事业人士却又称,机动车没有办法迁至河南省处理过户手续。

  “不行在河南过户,咱买它干吗?”无助以下,王男士退了机动车,将500元的确保金理赔给汽车主人,并期望瓜子旧车退还3500元效劳费。但瓜子旧车以为曾经促成双方签定协议,故不同意退款。几经交涉未果后,王男士将瓜子旧车告上法庭。

  王男士以为,瓜子旧车在购置合同上存留漏洞,惨重损伤了客户的权益,瓜子旧车在收取效劳费时,不应以能否签定协议作为评判准则,而应以实质是否促成协议成立作为收取效劳费的根据。

  该案于3月20日在天津市武清区国民法院宣判。据王男士提供的判决书上显现,法院以为,居间协议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汇报订立协议的机会或许提供订立协议的媒介效劳,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协议,居间人未能促成协议成立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法院以为,被告瓜子企业系有资质的中介企业,系协议居间效劳方,所效劳的交易机动车因政策原因不行过户到河南省,致使机动车交易协议没有办法履行,未促成旧车交易协议成立,协议目的不行实现,瓜子企业根据旧车交易协议所得居间效劳费,根据协议法则定不得请求支付报酬,故应予返还效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