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事业的根本过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查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核、赔付结案等环节,详细的赔偿过程见图81。
1. 报案
(1)出险后,消费者向保障企业赔偿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请求消费者将出险概况立即填写《营业出险备案表》(手机、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依据消费者提供的保障凭证或保障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制印刷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查阅保费收费概况并由财务人士在保费收据(营业及统算联)复制印刷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合同书或约定);
(4)确认保障标的在保障有用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请求消费者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手机、传真等报案,由检测人士负责请求消费者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图81赔偿过程
(5)下发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障人下发相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手机、传真等报案,由检测人士负责);
(6)通告检测人士,汇报损耗概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事业在半个事业日内达成。
2. 查勘定损
(1)检测人士在接保障企业内勤通告后1个事业日内达成现场查勘和检测事业(受损标的在外埠的检测,可委托本地保障企业在3个事业日内达成);
(2)请求消费者提供相关单证;
(3)指导消费者填列相关索赔单证。
3. 签收审查索赔单证
(1)业务部、各保障支企业内勤人士审查消费者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善的向消费者讲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消费者,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汇报(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障人;
(2)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材料梳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 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过内勤交来的材料后审查,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全部赔案必需在3个事业日内理算完结,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 审核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治理赔的经理审核;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 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达成审核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