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年2月1日起,重庆将正规实行酒后驾驭与车辆交强险费用联系变化制度,酒后驾驭将导致交强险费用上涨,最高上涨幅度可达60%。这意指着酒后驾驭犯法举止除了要接纳法律制裁外,还将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
“酒驾”及其所形成之损伤,是车子时期所难以幸免的社会难题。“酒驾”惨重危害公路交通平安、社会公共平安和国民群众寿命财产平安。在法律的范畴内,对酒驾发展严惩是无全部争议的。但假如依照重庆“每纪录饮酒后驾驭犯法举止一次,下年这车交强险费用上涨15%;每纪录醉酒后驾驭犯法举止一次,下年这车交强险费用上涨30%,每辆车累计费用上涨不超越60%”的划定,酒驾与交强险费用联系变化体制设计的合乎道理性就要打问号了。
笔者认为将“酒驾”与交强险费用联动起来固然是遏制“醉驾”的一个举措,但绝非是独一的伎俩。假如说遏制“酒驾”是国度的政治或许法律举止,那末民事、经济、行政和行政责任赫然比“酒驾”与交强险费用联动起来“给力”得多,提升民事理赔和罚款额度或许治安拘留、劳动教养,甚而醉驾入刑皆隶属法治的范围。如理赔归受害人,罚款则上缴国库。而用商业的伎俩将“酒驾”与交强险费用联动起来,因此增添的保障费却映入公司的“褡裢”。是以,将“酒驾”与交强险费用联动起来,既违反行政惩罚法和公平买卖的准则,其合法性也值得商榷。
笔者认为,将“酒驾”与交强险费用联动起来固然在客观上增添了犯法者的犯法本钱,但汽车主人与保障人在本质上是民事协议关连,保障人提升保费隶属协议变更的举止,未与汽车主人协商而单方变更,赫然与《协议法》协议内容变更需协商的准则相悖,保障人“找个理由就可以涨价”能否有点太霸道了呢?相关部门未经听证或许公示程序就将“酒驾”与交强险费用联动起来,能否也涉嫌应用行政权力为交强险提价、为保障人谋利呢?
台湾地域著名保障法行家、“司法院”终身大法官施文森说:“上天给咱们寿命是很难的,咱们每私人都应珍惜寿命,在醉酒开车这样的事故产生后,咱们不但要考量如何料理这件事故,更要考量怎么善后,提议合乎道理合情的解决方法,从而在灾难产生后,还能使这种社会愈加美好……”。交强险隶属非盈利的公益性险种,但据说“不盈利、不损失”的交强险每年有超越400亿元的很大利润,公益险种实质却其实不公益。据预测,到2020年,我们国家个人车子的数量或将超越1亿辆,可是我们国家的相干立法却显著落后。笔者认为,“酒驾”须要严惩,举措方法也好多。如江苏省划定,对企工作单位负责人酒后开车的,绝对归入企工作单位诚信不良纪录。这点措施,必定水平上讲,皆是“防患于未然”之策,但也绝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酒驾”。换句话说,全部将“酒驾”与交强险费用联动起来的做法不论外表的措辞如何华丽和委婉,恐怕皆难以掩饰变相敛财的企图。 更多车子保障关心咱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