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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车险案例:修车花6万赔偿时遭拒

2021-7-19 13:25| 发布者: wdb| 查看: 118|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车险案例:修车花6万赔偿时遭拒,更多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流程问题关注我们。
汽车主人在机动车产生车祸受损后,未按照保障协议约定对机动车发展定损及修理,可能导致不行十足得到理赔的后果。  案情  修车花6万赔偿时遭拒  庞某为本人豪车投保了限额近60万元的机动车损耗保障。2010年,李某驾驭庞某的机动车产生车祸并负全责。  事发后,庞某向保障企业报险,将车开往4S店。中介估价机构断定,机动车损耗6万余元。4S店按评估发展修理,并开具发票。  庞某向保障企业索赔时,对方以为庞某未通告保障企业到场,即单方将机动车委托中介估价机构违反双方协议的约定及相关车物鉴别操作规程,对估价结论不予认可,遂不同意发展赔偿。庞某遂向法院说起诉讼。  案件的争议核心,是保障企业能否理当依照中介估价机构出示的估价结论以及庞某提供的修理费发票全额发展理赔。  判决  汽车主人找估价有毛病获赔5万  法院审理以为,庞某在保障企业最初定损以后单方委托中介估价机构发展定损的举止,在履行保障协议约定上存留毛病,还不适合相干划定,估价程序存留毛病。  同一时间保障协议中约定庞某应将更换的旧件交与保障企业,而其没有办法提供对保障企业的利益亦形成损伤,联合这车辆切实产生车祸损耗的客观实是,因而法院判定保障企业理赔5万余元给庞某。  法官  定损时双方最佳全在场  产生车祸后,汽车主人与保障企业一同核定损耗,可幸免保障企业故意压低损耗金额或汽车主人经过不正当形式抬高损耗金额的道德风险,有益于确保定损结果的公正合乎道理,因而投保人在向保障企业报险后还理当及时通告保障企业对机动车发展定损,并保存相关通告定损的证据。在保障企业定损后,如汽车主人对保障企业核定的损耗有异议,理当及时向保障企业提议,作进一步的协商,如协商没有办法完成绝对,可一同委托独立的中介估价机构对机动车发展定损。  如没有办法协商一同委托中介估价机构而由投保人单方委托定损,则投保人应在委托时通告保障企业派员参加,幸免估价程序存留毛病导致估价结论没有办法被法院采信。由于估价资质、估价程序、估价方法、估价根据均是检查估价结论的要紧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