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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交强险“互碰自赔”须满足四个要求

2021-7-19 13:05| 发布者: wdb| 查看: 128|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交强险“互碰自赔”须满足四个要求 ,更多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流程问题关注我们。
所谓“互碰自赔”,即当车辆之中产生轻微互碰的车祸时,假如满足必定要求,各方汽车主人可行干脆到本人的保障企业处理索赔手续,没有须再到对方的保障企业往返奔波。  日前,“互碰自赔”体制限定在交强险的赔偿范畴之内,华夏保障产业协会昨日称,关于商业车险投保率较高的地域,勉励试点扩大“互碰自赔”的适用范畴。  “互碰自赔”须满足四个要求  适用“互碰自赔”的车祸必需同一时间满足四个要求:两车或多车磕碰,各方均投保了交强险;车祸仅形成财产损耗(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且各方损耗金额均在2000元以内,没有人士伤亡和车外财产损耗;经交警料理或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车祸各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现场报案;车祸各方当事人均同意采纳“互碰自赔”形式料理。简言之,便是“有交强险的机动车互碰假如唯有不超越2000元车损、各方都有责任并同意采用‘互碰自赔’的,就能了”。  关于2000元的赔付上限,省保障协会负责人显示,这是依据交强险有责财产损耗理赔最高限额来确定的。假如机动车损耗超越2000元,须要有责方经过投保的车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付;无投保商业车险的,由本人承受赔款。而商业险采纳的是“以责论处”理赔形式,与交强险的理赔准则不同,不行不论责任尺寸都“自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