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开车在道路上行进,王某在李某前方骑车忽然拐弯,李某刹车不及蹭倒了王某,那时王某头部唯有轻微擦伤,双方协商由李某理赔王某200元钱。事发后一天,王某感受不适去医院救治,诊断出因撞击形成颅脑损害,才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发展手术消费了巨额医疗费。公安机关交警队受理案件后,因车祸现场曾经不存留,仅凭当事人的陈述难以断定车祸责任。后王某向国民法院说起民事诉讼。终归法院也没有办法查清实是,只能根据“危者领先压力的准则”断定李某承受车祸的责任。
产生车祸,当事人必定要纪录车祸产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车辆牌号、保障凭证号、理赔责任人等内容,制作合同书或许文字纪录,在一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接下来协商理赔数额和理赔形式。有要求的最佳应用相机或可拍电话用影像材料的方式把现场图像纪录下去。这样即便今后源于协商不成而报警,这点都可行作为警方制作车祸断定书的根据。
须要注意的另有,产生车祸后,假如碰到车体形状改变的汽车,汽车主人不需要只顾就理赔难题发展协商,必需先察看机动车的概况,防止电线短路导致着火等很大车祸的产生。曾有两辆车产生了擦碰后,正当两位汽车主人在争论理赔数额时,汽车因电线短路而起火,形成了很大损耗的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