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车祸人士受伤没有责赔付手续
⑴ 保障单正本
⑵ 出险地交警队出示的“车祸责任断定书”、“车祸调解书”、“简易车祸料理书”、“出险车祸声明” 、“经济执行凭证”
⑶ 提供机动车维修的正规发票(即“车子修理业专用发票”)、 维修资料清单
⑷ 县级以上医院出示的诊断声明、出院通告书、医疗费报销凭证(须附处方及治疗、用药明细单据、病历)伤者身份证复制印刷件
⑸ 伤者、护理人士、参与车祸料理人士的误工声明及收入概况声明(收入超越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声明)
⑹ 残者须提供法医伤残鉴别书、亡者须提供死亡声明
⑺ 被扶养人声明资料、户籍派出所出示的受害者家族概况声明
⑻ 交通费报销凭证、住宿费报销凭证
⑼《车辆辆保障索赔申请书》
⑽ 肇事驾驭员的《车辆驾驭证》、保障机动车的《车辆行进证》
(注:C证以上证件需体检回执单,业务机动车需驾驭员资格证)
⑾ 保障企业须要提供的其余索赔资料
2.场所车祸(非公路车祸)……… 人士受伤没有责赔付手续
⑴ 保障单正本;
⑵保障企业或委托机构出示的车祸现场查勘纪录、车祸现场照片,管辖派出所或保卫部门出示的车祸声明以及其余能使保障企业赔偿人士确定车祸性质、原因、损耗水平的声明资料;
⑶ 经车祸料理部门签章确认的经济理赔凭证;
⑷县级以上医院出示的诊断声明、出院通告书、医疗费报销凭证(须附处方及治疗、用药明细单据、病历)伤者身份证复制印刷件
⑸ 伤者、护理人士、参与车祸料理人士的误工声明及收入概况声明(收入超越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声明);
⑹ 残者须提供法医伤残鉴别书、亡者须提供死亡声明;
⑺ 被扶养人声明资料、户籍派出所出示的受害者家族概况声明;
⑻ 交通费报销凭证、住宿费报销凭证;
⑼《车辆辆保障索赔申请书》;
⑽肇事驾驭员《车辆驾驭证》、保障机动车《车辆行进证》;
⑾ 保障企业须要的其余索赔单证。
7.整车盗抢车祸所需单证
⑴ 保障单正本;
⑵ 车辆行进证、车钥匙2把;
⑶ 车辆来历凭证;
⑷ 机动车置办附带费缴费收据和凭证或机动车置办税完税声明和代征机动车置办税缴税收据或免税声明;
⑸ 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示的盗抢案件立案声明及三个月到期未破获声明;
⑹ 车辆备案文凭;
⑺ 交通部门出示的《机动车停驶声明》、机动车治理部门出示的《车籍档案封存凭证》;
⑻ 已登报证明的声明;
⑼《车辆辆保障索赔申请书》;
⑽ 《车辆辆保障权益让与书》;
⑾ 保障企业须要的其余索赔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