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新购置车子要上路行进前,须向所在地公安局机动车治理所(之下称车管所)申请注册备案,并领取牌证。详细程序如是:
一、到县(市、区)公安车管站或车管所领取《车辆备案表》,按划定加盖汽车主人印章,交纳税率后到市车管所处理注册备案。
二、机动车注册应检附下列书证凭据:
(一)车辆备案表:进口车子一式四份,其余机动车一式三份,表中汽车主人栏应加盖汽车主人印章,备案表的内容不需要填写,汽车主人将机动车的启动机、车架号码完整地用纸质拓印,按表中请求粘贴在备案表33、34栏上。
(二)单位机动车须交验《单位代码文凭》、《工商业务牌照》及复制印刷件,出示单位推荐信、经办人身份证。
(三)机动车来自凭证(经工商部门认证有车辆同一发票第四联或调拨单)。
(四)产物及格证(须列入当年《制造目录》机动车或经省公安厅机动车治理所批准准予注册的机动车)。改造车应提供底盘及格证,属免检机动车应提供免检单。
(五)机动车置办附带费凭证。
(六)第三者责任保障、商用大巴车旅客保障。
(七)下列机动车还应附带如是证件:
(1)进口车应附有用《海关货物进口声明书》或《充公走私车子、摩托车声明书》或《中华国民共和国海关看管机动车进出境领销执照通告书》和省公安厅机动车治理所核发的《准予注册通告书》及计算机核查声明(由交警支队同一到交警总队处理)。
(2)进口散件或总成装配的机动车应附省公安厅机动车治理所批文。
(3)行政、企工作、社会集团、学校等单位购置小大巴车、非商用性质大大巴车及二轮、三轮摩托车应附控办的《申请执照声明单》。
三、机动车注册备案核发牌证程序:
(一)将书件凭证送备案审查岗处理初审;
(二)车辆查验岗查验机动车;
(三)属非免检机动车应到检验站检验;
(四)备案审查岗复审,录入消息,编号;
(五)档案治理岗建档;
(六)营业领导岗审核;
(七)档案治理岗制证、签发牌证;
(八)牌证治理岗通告汽车主人交费、装牌、照像。 进口车子(包括转入)备案营业过程图: 领表申请---备案审查岗受理---车辆查验岗验车---备案审查岗审查---档案治理岗复核---牌证治理岗编号---收费、照像、保障、领牌---档案治理岗领证 国产车子首次备案营业过程图: 领表申请---备案审查岗受理---车辆查验岗验车---备案审查岗审查---档案治理岗复核---牌证治理岗编号、发牌---收费、照像、保障、领牌---档案治理岗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