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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生涯人物访谈]宁德时期质管部经理受贿30万、判刑1年

2021-4-16 17:11| 发布者: wdb| 查看: 120|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职业生涯人物访谈:宁德时期质管部经理受贿30万、判刑1年,看汽车创业人物经历。

第一电动12月14日信息,近日,据裁判文书网一则受贿案判决书显现,宁德时期新燃料科技股份局限企业质管部经理曹云,应用职务便捷,扩宽对精华电子供给产物的质管审查准则,收受精华电子贿赂30万元,后被精华电子举报。曹云因非国度事业人士受贿罪获刑1年。

据理解,2015年9月7日,曹云入职宁德时期担任品质治理部经理,负责供给商的准入审查、零件开发、PPAP批准、供给商品质难题料理、改良事业等事项。精华电子是宁德时期的供给商之一。

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曹云在审查监督精华电子进程中,明知精华电子欲让其扩宽对企业电子产物的质检准则,仍同意精华电子以顾问费、征询费的名义支付其款项共计国民币30万元。

2018年3月5日,精华电子向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举报曹云应用职便收受其企业贿赂30万元。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于3月26日立案后当天在宁德时期新燃料企业将曹云传唤至公安机关。

2018年10月11日宁德市蕉市区国民法院以非国度事业人士受贿罪判处曹云有期徒刑一年,充公赃款30万元国民币,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