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驻京部队、各省区市和广泛市民的鼎力扶持下,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时期采用的空气品质和交通保证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周全兑现了申奥承诺,实现了“让世界社会称心、让列国活动员称心、使人民群众称心”的指标。为落实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请求,降低车辆尾气释放对空气品质的作用,维持交通根本通畅,联合本市大度环境品质情况和公路及交通流量的详细概况,市政府打算实行相关交通治理举措。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是:
一、从2008年10月1日起,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本市行政地域内的中央国度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集团、工作单位和国家所有公司的公务用车按车辆牌照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畴为本市行政地域内公路,限行时间为0时至24时。
二、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公路交通平安法》和《北京市实行<中华国民共和国大度污染防治法>法子》相关划定,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畴内的车辆外,本市其它车辆(含已处理长久城区通畅证的外省、区、市进京车辆)试行按车辆牌照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畴为五环路以内公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停驶的车辆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
三、依据上述第一、二条划定,按车辆牌照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机动车车辆牌照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停驶日,详细由市公安交通治理部门提早公告。
初次停驶车辆牌照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区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暂时号牌;车辆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治理)。
四、之下车辆不受上述举措节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车子、省际长途客运机动车及大型大巴车、出租车子(不含租借机动车)、小公共车子、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治理部门核发的旅行大巴车商用证件的机动车,经市公安交通治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同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机动车和清障专用机动车;
(四)环卫、园林、公路养护的专项作业机动车,殡仪馆的殡葬机动车;
(五)吊挂“使”字头号牌机动车及经批准暂时入境的机动车;
市政府将接着坚持领先进行公共交通,实行分阶段缓和城区交通拥堵方案,方便市民外出;推进差别化配套建造泊车位准则和适度提升泊车收费价值,严刻规范占道泊车;探讨制定本市操控车辆过快增添的举措。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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