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9000辆客运机动车中(不含公交车和出租车),85%是挂靠经营。市政府常务会昨审议经过《对于规范公路客运公司企业化经营的意见》,力争3到5年实现企业化经营。
据意见,在本意见发放文之日起,严厉禁止再产生全部方式的新的挂靠。对挂靠机动车,假如挂靠人乐意,可经营至挂靠协议期满。对在机动车经营期内,挂靠人不想意接着经营的,双方要终止协议,发展企业化改装。而关于客运线路经营权期到期,而挂靠协议未到期的机动车,可将经营权期限续期至机动车挂靠期时为止。关于客运经营权期限与机动车挂靠期绝对的,机动车挂靠期到期其包车客运经营权自动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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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种形式让挂靠车企业化
意见划定了挂靠车企业化的5种形式。客运公司可出资回购挂靠机动车;客运公司与挂靠人,经过产业重组等,发展企业化改装;统一线路的不同参营客运公司资源结合,新创建线路股份制客运企业;客运公司间经过兼并等形式造成范围,再发展企业化改装;客运公司本身无改装能力的,导入第三方经过兼并等形式,参加企业化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