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值和税率改革实行后,仍有少许出租车子公司接着依照2009年1月1当前的承包费(“份钱”)和治理费准则向驾驶员收取费率。1月16日,交通运输部发放通告,请求坚决纠正此类犯法违纪举止。
依据《国务院对于实行成品油价值和税率改革的通告》划定,财政部、国度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五部门结合发出《对于推出撤消道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机动车收费名目的通告》,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中国范畴内同一撤消道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道路运输治理费、道路客货运附带费、水路运输治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带费,并准确请求“出租车子公司向出租车子驾驶员收取的承包费(“份钱”)和治理费中包涵上述交通和机动车收费的,要相应核减”。
针对日前存留的少许出租车子公司仍依照旧准则向出租车子驾驶员收取费率的举止,交通运输部通告请求,各地出租车子公司要将成品油税率改革中撤消的交通规费从承包费或治理费中扣除,从新核定承包费或治理费基数,并将调度后的收费名目和准则张榜推出,保证收费公正、透明,接纳监督。
交通运输部请求,各级出租车子治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出租车子公司学习并落实贯彻国务院和五部门通告请求,确实减少出租车子驾驶员压力,维护产业稳固;要会同其它相关部门,督促审查出租车子公司执行概况,保证贯彻到位,坚决纠正犯法违纪举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