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关注微博 关注微信

全球汽车资讯网

[车险相关政策法规]《社会保障费申报缴纳治理划定(草案)》新规解读

2021-4-26 12:59| 发布者: wdb| 查看: 111|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社会保障费申报缴纳治理划定(草案)》新规解读,更多关于车险相关政策法规关注我们。

       《中华国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之下简单称呼社会保障法)推出后,咱们依据社会保障法的划定,对原劳动保证部1999年发表的《社会保障费申报缴纳治理暂行法子》(劳动和社会保证部令第2号)(之下简单称呼原法子)发展了修改,造成了日前的《社会保障费申报缴纳治理划定(草案)》(之下简单称呼草案》。草案共6章38条,现将相关内容讲明如是:

       (一)对于适用范畴

       一是在治理步骤上,在原法子划定的社会保障费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障费的根基上,增添了社会保障费基数核定步骤(第二条);

       二是在征收险种上,将原法子划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障,扩大为悉数五项社会保障(第三条);

       三是在参保主体上,不但包括了原法子划定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还依据制度进行,将用私人身份参与职工根本养老保障、职工根本医疗保障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私人归入本划定(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

       (二)对于社保经办机构职责

       日前,各地社会保障费有由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征收的,也有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草案依据社会保障法的划定,准确不管社保征收仍是税务征收的地域,社会保障缴费的申报和基数核定都理当由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负责(第四条第一款);同一时间准确,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依据《社会保障费征缴暂行条例》划定、经省级国民政府打算其征收社会保障费的,即为社会保障法则定的社会保障费征收机构,依照本划定执行(第四条第二款)。

       此外,依据社会保障法请求,草案对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征收的地域,社会保障费实施五险同一征收作了方向性划定(第四条第三款);同一时间删去原法子第二十一条相关失业保障经办机构的内容,以表现同一征收的请求。

       (三)对于社会保障费申报

       一是修改申报时限。将原法子划定的用人单位在每月5当前申报的时限,修改成按月在划定期限内到处理社会保障备案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处理缴费申报(第五条),有益于各地在按月申报的准则下,灵活掌握详细申报时间;

       二是改善申报形式及审查请求等。依据实践概况,增添了网上申报形式(第五条第二款);细化了用人单位申报资料(第六条);请求社保经办机构即时审查,删去原法子相关不行即时审查的内容(第七条);增添了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义务(第十条);

       三是增添私人申报内容。划定以私人身份参与社会保障的,理当处理缴费申报,并可行经过网上申报(第十一条)。

       (四)对于社会保障费缴纳

       一是改善缴费形式。删去原法子划定的以支票或许现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障费的形式,修改成到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许其它金融机构缴纳,或许与社保经办机构约定的其它形式缴纳(第十二条);

       二是改善基金治理。将原法子中相关社会保障费理当映入在国家所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户、基金理当存入财政部门在国家所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证基金财政专户的内容,区别修改成社会保障费理当映入依照划定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户、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没再重申国家所有商业银好的节制性划定(第十四条);

       三是增添私人缴费。以私人身份参与社会保障的,应在本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划定的期限内及时处理缴费,也可行委托银行或许金额机构代扣;同一时间划定了社保经办机构划缴和告知义务(第十九条)。

       (五)对于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强迫举措

       依据社会保障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草案划定了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采用的强迫举措:

       一是划定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理当于用人单位欠缴之日起10日内发出限期补缴催告书,催告用人单位履行缴纳社会保障费及滞纳金义务和相干法律后果(第二十条)。

       二是划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补缴社会保障费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理当依法查询其存款账户(第二十一条),依据查询概况报所属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划拨打算(第二十二条),通告开户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障费,并将划拨打算书送达用人单位(第二十三条)。

       三是划定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理当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理当请求该用人单位以典质、质押的形式提供担保,签定第一长不超越6个月的延期缴费合同以及担保财产抵缴社会保障费的处置形式(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四是划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障费且未提供担保的,或许担保期满仍未能清偿社会保障费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可行申请国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障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