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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相关政策法规] 新《保障法》醒目提醒 免责条款没再怕

2021-4-26 12:59| 发布者: wdb| 查看: 106|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新《保障法》醒目提醒 免责条款没再怕 ,更多关于车险相关政策法规关注我们。
 醒目提醒 免责条款没再怕

  新《保障法》第17条划定:订立保障协议,保障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理当附格式条款,同一时间向投保人讲明协议内容。对保障协议中免除保障人责任的条款,保障人在订立协议时理当在保障凭证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醒,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许口头方式向投保人准确讲明。不然,该条款不发生出力。

  往日,免责条款常常是保障企业拒绝赔付的“撒手锏”。在保障产业介绍时,部分保障营业人士常在故意宣传保障产物没有问题一面,将免责条款一笔带过,等到赔偿才发觉“这种不能,那个不对”。

  而依照新《保障法》划定,订立保障协议,采纳保障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障人对协议理当履行悉数讲明义务,保障人对保障协议中免除其责任的条款应做出醒目提醒。例如在协议中用粗体或许其它引人注目的形式将免责条款“提炼”出去。尤其是免责条款中的不业余术语,犹如“天书”般,十分人能领悟,这时尤其须要保障营业员的“挺身而出”,细心向汽车主人解释此中“玄机”,否则,可能导致保障协议中免责条款的失效,可谓“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