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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相关政策法规]未携带保障标记的有甚么后果

2021-4-26 12:58| 发布者: wdb| 查看: 97|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未携带保障标记的有甚么后果,更多关于车险相关政策法规关注我们。

第一、假如驾驭人驾驭的车辆未按划定投保交强险,由交管部门根据《公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五条划定扣留机动车,责令车辆全部人或许治理人投保交强险,对车辆全部人或许治理人处交强险根基保费2倍的罚款后发还机动车;

  

  第二、对随车携带交强险标记但未按划定粘贴在车辆前窗右上角的(摩托车除外),交管部门根据《北京市实行法子》第九十五条第(八)项划定处200元罚款并记1分,并当场责令驾驭人粘贴标记后放行;

  

  第三、对未携带保障标记(凭证)的,由交管部门根据《公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五条划定扣留机动车,驾驭人须提供相应的保障标记(凭证)后,交管部门依照《北京市实行法子》第九十五条第(八)项的划定,对驾驭人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分后发还车辆。

  

  第四、对伪造、变造或许运用伪造、变造保障标记的,或许运用其它车辆保障标记的,交管部门根据《公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六条划定扣留机动车,对当事人处1800元罚款。责令车辆全部人或许治理人投保交强险,对车辆全部人或许治理人处交强险根基保费2倍的罚款后发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