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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相关政策法规]机动车置办税的计税根据和税费推荐

2021-4-26 12:54| 发布者: wdb| 查看: 117|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机动车置办税的计税根据和税费推荐,更多关于车险相关政策法规关注我们。

 一、机动车置办税的计税根据

    机动车置办税的计税根据是计税价值。

    依照《条例》划定,机动车置办税的计税根据依据不同概况,依照下列划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置自用的应税机动车的计税价值,为纳税人购置机动车而支付给出售者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率,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依照国税发[2001]27号文献划定,这边所说的价外费率,是指出售方价外向购置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约金、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其它各式性质的价外收费。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机动车的计税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值=关税完税价值+关税+花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许以其它形式取得并自用的机动车的计税价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划定的最低计税价值核定。

    国度税务总局参照应税机动车市场平均买卖价值,划定不同类别应税机动车的最低计税价值。纳税人购置自用或许进口自用应税机动车,申报的计税价值低于同类别应税机动车的最低计税价值,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依照最低计税价值征收机动车置办税。

    依照国税发[2001]27号文献划定:

    1.国产机动车的最低计税价值,暂按交通部《对于部分国产机动车和进口机动车计征机动车置办附带费(之下简单称呼车购费)最低征费额的通告》(交财发[2000]433号)中划定的最低征费换算确定,换算公式为:

    最低计税价值=最低征费额÷10%

    2.进口机动车的最低计税价值,按国税发[2001]27号文献所附《进口机动车最低计税价值目录》执行。

    3.对曾经缴纳机动车置办税并处理了备案注册手续的机动车,其启动机或底盘产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值按同类新款汽车最低以计税价值的70%计算。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机动车价款的,依照申报纳税之日华夏国民银行推出的国民币基准汇价,折合成国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二、机动车置办税的税宰

    依照《条例》划定,机动车置办税的税费为10%。

    三、机动车置办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依照《条例》划定,机动车置办税实施从价定率征收的法子计算应纳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税税额=计税价值×税费

    四、机动车置办税的会计料理方法

    公司缴纳的机动车置办税理当作为所置办机动车的本钱。源于机动车置办税是一次性缴纳,因而它可行不经过“应交税金”账户发展核算。在详细发展会计核算时,关于公司实质缴纳的机动车置办税,理当作如是会计分录:

    借:固定产业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