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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相关政策法规]税收的相干优惠政策:减免税划定

2021-4-26 12:54| 发布者: wdb| 查看: 146|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税收的相干优惠政策:减免税划定,更多关于车险相关政策法规关注我们。

    处理新购车辆缴纳机动车置办税手续

   (一)车辆出售发票及复制印刷件2份;

   (二)机动车及格文凭及复制印刷件2份;

   (三)车辆全部人的身份声明或《组织机构代码文凭》及复制印刷件2份;

   (四)纳税人处理机动车注册备案手续后,自行在完税声明上填写机动车执照号码。

    注:处理进口车辆缴税除上述手续外,另需提供

   1、货物进口声明书(需预先经公安车管部门检测)及复制印刷件2份;

   2、进口车辆随车检测单及复制印刷件2份;

   税收优惠政策

   减免税的详细划定

   1、异邦驻华使馆、领事馆和世界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士自用机动车免税。

   2、华夏国民释放军和华夏国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配备订货计划的机动车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机动车免税。

   4、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置办的由指定厂商制造的制订型号的用于指挥、审查、调整、报讯、联络的专用机动车。

   5、回国效劳的留学人士用现汇购置1辆私人自用国产轿车。

   6、长久来华定居行家1辆自用轿车。

   7、自2004年10月1日期,对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车购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