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工信部发表《对于调度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燃料车子产物技艺请求的公告》,公告中调度了节能乘用车、轻型营运车、重型营运车概括工况能源消耗量限值准则,调度插电式混合能源(含增程式)乘用车相关技艺请求。
之下为公告原文:
为适应节能与新燃料车子资产进行和技艺进步须要,联合《插电式混合能源电动乘用车技艺要求》(GB/T 32694―2021)等准则发表实行,现就《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产业和消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对于节能 新燃料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告》(财税〔2018〕74号)中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燃料车子产物技艺请求相关事项公告如是:
一、对财税〔2018〕74号文中节能乘用车、轻型营运车、重型营运车概括工况能源消耗量限值准则发展革新,详细请求见本公告附件。
二、对财税〔2018〕74号文中插电式混合能源(含增程式)乘用车相关技艺请求调度如是:
(一)插电式混合能源(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续驶路程应满足有要求的等效全电路程不低于43千米。
(二)插电式混合能源(含增程式)乘用车电量维持形式试验的能源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能源消耗量)与《乘用车能源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能源消耗量限值比较理当小于70%;电量消耗形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指标值的135%。按整备品质(m,千克)不同,百千米电能消耗量指标值(Y)应满足之下请求:m≤1000时,Y=0.0112×m+0.4;1000<m≤1600时, Y=0.0078×m+3.8;m>1600时,Y=0.0048×m+8.60。
三、享受车船税优惠节能、新燃料车子产物的其它技艺请求接着依照财税〔2018〕74号文相关划定执行。
四、本公告发表后,新申请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节能、新燃料车子车型,其技艺请求按本公告划定执行,适合要求的列入新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燃料 运用新燃料车子车型目录》(之下简单称呼新《目录》)。新《目录》公告发表后,已发表的第四批至第三十四批车船税优惠车型目录同一时间废止,原目录中适合本公告技艺请求的车型将自动转入新《目录》公告;新《目录》公告发表前,已取得的列入第四批至第三十四批车船税优惠车型目录的节能、新燃料车子,不管能否让与,可接着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