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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商业三者险计算方法推荐

2021-11-5 18:00| 发布者: wdb| 查看: 224|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商业三者险计算方法推荐,更多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流程问题关注我们。
2005年2月3日上午9时,文某驾驭一台核载5人的小桥车,带着妻子刘某及其它4人一行6人沿道路由东向北行进至一弯道时,遇郑某驾驭的核载1.9吨的中型平凡载货汽车载着11.5吨煤矸石由北往南行进。会车进程中,小桥车驶入相向车道,两车前磕碰后,小小汽车被推后20米,形成文某本人及5位乘车人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特大车祸。   车祸产生后,某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据现场勘探、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证实,文某开车超员1人,在限速、车祸多发地段超速行进,会车驶入相向车道是车祸的最重要的原因。依据《公路交通平安法实行条例》第91条的划定,文某应承受最重要的责任。郑某驾驭中型平凡载货汽车,惨重超载,在限速、车祸多发地段超速行进,其过错加剧了车祸的损伤后果,依据《公路交通平安法实行条例》第91条的划定,应承受次要责任。5位乘客不承受责任。   此外查明,被告人郑某的肇事车的实质全部权人是某实业企业。这车已在某县某保障企业发展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50万元。车祸产生后,为及时料理后事,某实业企业先行赔付了每个受害人家属1万元。   除文某妻子外的其它4位乘车人的家属区别向某县国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文某的亲属、车祸次要责任人侯某和某实业企业、某县某保障企业一并理赔经济损耗共计113万余元。在诉讼时期,文某和刘某的亲属也区别起诉请求判令对方驾驶员郑某及其单位某实业企业、某保障企业理赔40%的经济损耗共计23万余元,法院予以合并审理。   法院审理后以为:文某开车超速,驶入对方车道是导致车祸产生的最重要的原因,应承受80%的理赔责任。基于文某已死亡,其理赔责任应由其继承人即文某的父母及其儿子在文某的遗产范畴内承受。被告郑某驾驭载货汽车超载、超速,负车祸次要责任,应承受20%的理赔责任。基于载货汽车已投保,依据保障条款划定,保障企业应承受20%中的85%的理赔责任,但精神损伤抚慰金不在保障范畴内,某实业企业作为郑某的事业单位应对郑某在事业时产生的,车祸承受连带理赔责任。法院判决,被告文某的父母及其儿子区别理赔4位乘车人的近亲属经济损耗70.4549万元的80%,即56.3607万元;被告郑某区别理赔受害人4位乘车人、文某近亲属的经济损耗计国民币120.3494万元的20%,即24.069万元,精神抚慰金共1万元,扣除已付款4.8万余元,郑某还应理赔18.774万元;某实业企业对侯某的理赔款承受连带责任;某保障企业承受理赔款20余万元。   【案例剖析】   本案产生时源于尚未实施交强险制度,保障企业承保的是商业性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是投保车辆产生车祸时的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障人或其应允的驾驭员及它们的家族成员和本车上的一切人士。第三者责任险的每一次车祸最高理赔限额依据不同机动车种类可行由投保人抉择确定,自然不同的责任限额保费还不同。此外,商业性第三者责任险都划定了必定的车祸责任免赔率和一律免赔率,当产生保障协议划定的特定情形时,保障企业加算必定的免赔率。   在交强险实行后,车辆除了投保交强险外,还可行投保商业性第三者责任险。产生车祸后,承保交强险的保障企业先行赔付第三者的人身和经济损耗,不足的部分,假如当事人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由承保企业就余额中不超越责任限额的部分依照当事人应承受的民事理赔比重赔付。   被保障人按车祸责任比重应负的理赔金额在减去交强险理赔限额后低于三者险理赔限额时,理赔额计算公式为:   赔款=(第三者的人身和财产总损耗额-交强险限额)×责任比重×(1-车祸责任免赔率)×(1-一律免赔率)   当被保障人按车祸责任比重在减去交强险理赔限额后应负的理赔金额超越理赔限额时,公式为:   赔款=理赔限额×(1-车祸责任免赔率)×(1-一律免赔率)   【律师提醒】   车辆全部人投保车祸责任强迫保障后,可再投保商业性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以保证本人的赔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