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事宜曾经往日了近两个月,但回忆起4月初那次交强险赔偿的亲历,环绕在咱心头的仍是挥之不去的苦恼和费解:为啥明明是肇事方追尾负全责,咱却得搭上宝贵的时间,屡次奔波于4S店、交警大队之中,修车时期消费的打车钱,赔偿耗费的手机费全都只能自认倒霉,反倒是肇事方理直气壮索要“没有过错理赔”的400元钱。
4月5日14点30分,记者开车从都江堰采访返回成城市区,车刚映入成灌快速道路收费站泊车交费时,意想不到的撞击把咱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本来是一台载满着蔬菜的小型载货汽车直直地对着咱车后备厢来了个“飞吻”。追尾车祸让两车都伤得不轻,特别是咱新买一会儿的车,尾灯碎片撒了一地,后备厢盖也凹进入了一大块。
“怎样回事啊?”当咱询问小载货汽车驾驭员时,对方回答说是刹车不灵了,并说他买齐了各式保障,让咱等着保障企业来赔偿。其间,交警来现场照相,判定对方追尾负全责,让双方自行约时间把修车单据带齐到交警分局签定车祸责任书结案。
准确了对方负全责,咱却没料到,对方投保企业的赔偿事业人士到现场后,起首拿着相机对着咱车上贴的交强险标记大拍特拍,接下来叮嘱咱说:“你要了交强险,要赔咱们400元。”
那时,咱一度怀疑听力出错,明明是他撞的咱,交警都讲了是对方负全责,怎样会是咱赔他400元钱呢?没料到打通保障赔偿手机一征询,果然接线员回复说,按“交强险”没有责方理赔限额的相关划定,若车辆产生车祸,不论另一方是车辆、非车辆或者行人,无过错的一方也要向对方“理赔”400元限额内的财产损耗。
咱的车送去4S店维修了五天,共计消费了1400元左右,源于交强险是单独赔偿的,加上对方屡次来电催促索要这笔“没有过错理赔”,咱不得不先自行垫付了修车费率,还得匹配对方提议的复制印刷各式保单、发票、驾照等系列请求,耗费了大批征询和奔波的时间,待办好全部手续,已花去了近20天时间。
汽车被撞伤了,还得反复奔波帮肇事者处理那所谓“没有过错理赔”的索赔手续,为这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损失若非亲身经验,不容易体验此中的麻烦与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