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车损索赔过程 :
1. 机动车出险→ 2. 取得交通队声明→ 3. 填写出险单→ 4. 保障员审查定损 → 5. 送维修厂维修→ 6. 保障企业赔付
二 . 丢车索赔 :
1. 报案→ 2. 等候三个月→ 3. 开停驶声明→ 4. 递交索赔单证→ 5. 领赔款
索赔手续
作为被保障人向保障企业索赔,应起首弄清保障索赔的要求。车祸机动车必需同一时间具有之下四个要求:
( 1 )隶属投保机动车的损耗;
( 2 )隶属保障责任范畴内的损耗;
( 3 )不隶属除外责任;
( 4 )隶属必需的合乎道理费率。
第一步报赔:
产生车祸后,应妥善庇护好现场,按《车辆辆保障条款》划定在 48 小时内向保障企业报案,则应如实陈述车祸产生通过,并提供保障单和保障费收据,待车祸料理后,再向保障企业补述事发通过,并填写 " 出险通告书 " 。路面车祸同一时间还要报请交通部门料理,非路面车祸(如机动车因驾驭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示声明资料。
第二步核定:
保障企业接过报案后,视概况,会派人到现场勘探或到交通部门理解出险概况,同一时间对机动车发展定损,估算合乎道理费率,并通告汽车主人到保障企业指定的维修厂料理车祸机动车。如汽车主人请求自行维修,应处理自修手续,维修费如高于定损费率,将由汽车主人自行支付高于部分的费率。
保障机动车因产生保障责任范畴内的车祸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理当坚持 " 修缮为主准则 " ,但在修缮前须经保障企业定损检测,确定维修名目、形式、费率。送维修厂修缮后,保留好维修发票。 提供必需的资料向保障企业索赔。 第三者责任车祸理赔后,保障企业没再承受对受害第三者的全部增添的理赔费率。
第三步赔付划定:
悉数损耗
险机动车产生悉数损耗后,假如保障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那时的实质价格,将按保障金额理赔;保障机动车产生全损后,假如保障金额超出出险那时的实质价格,将按出险时的实质价格理赔。
部分损耗
保障机动车局部受损耗,其保障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质价格,不论保障金额能否低于出险的实质价格,产生部分损耗均依照实质维修费率理赔;保障机动车的保障金额低于承保的实质价格,产生部分损耗依照保障金额与出险时的实质价格比重理赔维修费率;保障机动车损耗最高理赔额以保障金额为限;保障机动车按悉数损耗理赔或部分损耗一次赔款等于保障金额全数时,机动车损耗的保障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障机动车在保障有用期时,不管产生一次或屡次保障责任范畴内的损耗或费率支出,只需每一次理赔未达到保障金额,其保障责任依旧有用;保障机动车产生保障车祸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障人,并在理赔中扣除。
第四步赔付时间:
被保障人自保障机动车修缮或车祸料理结案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向保障企业提议索赔申请,或自保障企业通告被保障人领取保障赔款之日起 1 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保户应持保障单、车祸料理声明、车祸调解书、维修清单及其它相关声明到保障企业领取理赔金。如与保障企业产生争议不行完成合同,可向经济协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国民法院说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