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温州市规划局发表《温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车子充电设备专项规划》,依据规划,温州市在“十三五”时期将规划布置社会公用充电桩604个(一类区264个,二类区340个);公共充电站14座(中型充电站10座,小型充电站4座);专用充电站16座(13座公交车充电站,3座出租车充电站)。近期规划建造社会公共充电桩339个,点位32处;社会公用充电站8座,专用充电站10座。
温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车子充电设备专项规划批后公告
体制单位:温州市都市规划设置探讨院
批复时间:2017年4月10日(温政函[2017]29号)
一、规划范畴
规划范畴为温州城区,包括鹿城、瓯海、龙湾、洞头四个行政区,但不包括瓯北片。
二、规划年限
规划年:2020年,与都市全体规划年限维持绝对。
三、功效定位
1.社会公用充电桩:社会公共充电桩为私家车、公务车和极少量出租车提供充电效劳;
2.公共充电站:采纳大电流迅速充电设备,同一时间提供电池检修、乘客休憩等效劳;
3.专用充电站:专用充电站为公交车、出租车等特定机动车效劳;
4.私有自用桩:为电动车子私人使用者和办公单位员工提供充电效劳。
四、进行指标
建立满足要求、布置合乎道理、功效改善、运用便利的充电设备体制,保证和推进电动车子资产进行。
五、公共充电设备布置规划
规划布置社会公用充电桩604个(一类区264个,二类区340个);公共充电站14座(中型充电站10座,小型充电站4座);专用充电站16座(13座公交车充电站,3座出租车充电站)。
六、近期建造规划
近期规划建造社会公共充电桩339个,点位32处;社会公用充电站8座,专用充电站10座。
七、建筑充电设备配建准则
建筑充电设备配建准则如是所示。
民用建筑电动车子充电设备配置准则:
用地分类 |
配建准则 |
快充泊位占总泊位比重 |
住宅用地 |
14% |
3% |
办公用地 |
12% |
14% |
商业商务 |
12% |
15% |
都市公共泊车场 |
15% |
50% |
学校教导 |
大、专院校 |
12% |
10% |
中学、小学、幼儿园 |
10% |
- |
医疗用地 |
概括性医院、疗养院 |
14% |
18% |
社区卫生站 |
10% |
- |
注:1.新建住宅建筑配建车辆泊车位应100%预留配电线路渠道和充电设施位子,快充泊车位应设计为共用充电泊车位;
2.配建准则为充电泊位站建筑配建车辆泊车位数量比重,快充泊位占比为其占充电泊车位总数量的比重;
3.党政机关、国家所有企工作单位配建比重在本配建准则上应适当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