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货汽车交强险赔付价值及理赔责任限额
载货汽车交强险价值
依据2008年保监会经过的车辆车祸责任强迫保障费用方案,商用载货汽车和特种车的交强险费用如是:
业务载货汽车:
业务载货汽车2吨之下 1850元
业务载货汽车2-5吨 3070元
业务载货汽车5-10吨 3450元
业务载货汽车10吨以上 4480元
特种车:
特种车一 3710元
特种车二 2430元
特种车三 1080元
特种车四 3980元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障车辆在保障时期(平常为1年)产生车祸,保障企业对每一次保障车祸全部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耗所承受的最高理赔金额。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推荐,确定理赔责任限额最重要的是鉴于之下各方面的考量:
一、满足车祸受害人根本保证须要。
二、与人民经济进行水准和客户支付能力相适应。
三、参照了国家内部其它产业和少许地域理赔准则的相关划定。
车辆车祸责任强迫保障责任限额(2008年2月1当前)
车辆在公路车祸中有责任的理赔限额
■死亡伤残理赔限额:50000元国民币
■医疗费率理赔限额:8000元国民币
■财产损耗理赔限额:2000元国民币
车辆在公路车祸中没有责任的理赔限额
■死亡伤残理赔限额:10000元国民币
■医疗费率理赔限额:1600元国民币
■财产损耗理赔限额:400元国民币
车辆车祸责任强迫保障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车辆在公路车祸中有责任的理赔限额
■死亡伤残理赔限额:110000元国民币
■医疗费率理赔限额:10000元国民币
■财产损耗理赔限额:2000元国民币
车辆在公路车祸中没有责任的理赔限额
■死亡伤残理赔限额:11000元国民币
■医疗费率理赔限额:1000元国民币
■财产损耗理赔限额:100元国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