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和公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公路车辆流量,改进都市迅速干道通畅秩序,3月31日,上海市公安局发表了《对于调度本市部分高架公路(都市迅速路)交通治理举措的通知》,对上海市部分高架公路(都市迅速路)交通治理举措发展调度。
通知如是:
一、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之下公路禁止吊挂外省市号牌小大巴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大巴车及实习期驾驭人驾驭的小大巴车通畅(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
(二)沪闵高架路(全线);
(三)中环路(全线);
(四)中国高架路(全线);
(五)卢浦大桥;
(六)南北高架路(鲁班路立交至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段);
(七)逸仙高架路(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段);
(八)内环高架路(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杨高南路入口至中山南一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董家渡路、南车站路、陆家浜路入口至杨高南路出口段除外)。
二、本通知未尽列的高架公路(都市迅速路)禁止吊挂外省市号牌小大巴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大巴车及实习期驾驭人驾驭的小大巴车通畅的治理举措,按公路上设计的交通标记、标线所示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5年4月15日起施行。
四、违反本通知划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依照公路交通平安法律法则,依法予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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