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记者从江西省交通部门据悉,交通运输部近日打算对《公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治理划定》作出修改,修改后的《公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治理划定》从新发表。
获悉,修改的最重要的内容有三项:客运经营者(含世界公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干效劳经营者,理当依照国度相关划定缴纳公路运输治理费。
客运经营者(含世界公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干效劳经营者,不按划定运用公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许让与、倒卖、伪造公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由县级以上公路运输治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之下的罚款。
另外,客运经营者(含世界公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干效劳经营者,未按划定期限缴纳公路运输治理费的,由县级以上公路运输治理机构责令补交,按日收取公路运输治理费1%的滞纳金,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之下的罚款;客运经营者(含世界公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干效劳经营者运用伪造、让与、涂改公路运输治理费专用收据或许缴讫证的,由县级以上公路运输治理机构收缴其非法收据和缴讫证,处500元以上1000元之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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