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零时起,福建省120个政府还贷二级道路收费站悉数停止收费。
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对于实行成品油价值和税率改革的通告》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度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等相关部委制订的《一步步有序撤消政府还贷二级道路收费实行方案》,福建省政府探讨打算,于2009年2月21日零时起撤消全省悉数政府还贷二级道路收费。
这次撤消的120个收费站包括80若干主收费站和30若干分站。福建省交通厅负责人显示,撤消政府还贷二级道路收费,有益于下降福建道路运输本钱,推进城乡、地域之中制造因素的自由流动,有益于减少国民群众外出压力,改进投资环境,推进交通运输和港口物流加速进行,效劳地域经济进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提速进行成为全中国要紧的地域物流集散中心,效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两个先行区”建造,是贯彻科学进行观、致力民生、致力民心、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
这次撤消收费的道路,只包括政府还贷的二级道路。依法经省政府批准收费的经营性道路、一级道路和快速道路,仍按原定政策接着收取通畅费。
妥善分散安置撤消收费的政府还贷二级道路收费站人士,是推行撤消政府还贷二级道路收费事业的要紧保证。福建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制订的人士安置事业指导意见,力争于3年内达成涉及改革人士的安置事业。
同一时间,福建将增强监督审查,保证撤消政府还贷二级道路收费政策落到实处。绝不应允全部单位、全部部门和私人,以全部理由、名义在撤消收费的收费站接着收取或变相收取道路通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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