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对于下达2009年汽油价值改革相干产业补助资金的通告》文献的相关请求,从指日起,河北省石家庄市运管处将在财政、银行和各出租车企业的匹配下,面向全市出租车下发“油价改革财政补助”。本次补助下发的对象和准则为,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市适合财政补助要求的从事运业务务并具有运管部门下发《公路运输证》的出租车,补助不分车型、机动车尺寸,实施单车定额补助1473.26元/辆。
依据相关划定,补助的下发程序是由各出租车企业核实、备案涉及的机动车和人士消息,并处理相关上报手续,经市运管处专设机构审查后,交财政局支付中心,企业凭支付中心出示的凭证到银行处理转款手续,并终归下发到每一台出租车。对仍保存2008年油补下发所运用的建行龙卡的经营者,需先将银行卡交回企业核对,并由企业待办其它各项手续。对卡片已丢失、注销、报废或汽车主人变更的,则需经过企业从新处理银行卡。依据事业计划,对按时达成相关手续的企业,在3月30日、31日企业将向汽车主人下发银行卡(折)。
为保证补助下发的公布、公平、公正,汽车主人与雇佣驾驶员要签定《补助领取合同书》。对无签定《补助领取合同书》的,将暂不予下发银行卡(折);对弄虚作假的,市运管处将依照相关划定,责令汽车主人退还补助,并赐予惨重违纪警告一次,对形成恶劣作用的将撤消相关经营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