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以来,锦州市在推进下发"车子摩托车下乡"补助方面,接踵颁布优惠政策、实行细则,拉动了汽车市场迅速进行,锦州市"车子摩托车下乡"首笔财政预拨资金342万元已到位。
锦州:"车子摩托车下乡"补助这样发
5月18日,记者从锦州市财政局理解到,锦州市"车子摩托车下乡"首笔财政预拨资金342万元已到位,从指日起,本年3月1日以后购置车子和摩托车的农民,只需适合"车子摩托车下乡"补助要求,就能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处理相干手续领取补助。
这次"车子摩托车下乡"的补助对象是具备辽宁省农村户籍的当然人(包括国家所有农场种粮职工)。车子摩托车下乡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先拨付、后清理"的法子,车子和摩托车执好的补助比重不同,但都设有补助上限。
对换购轻型载载货汽车或购置微型大巴车的农民,均按出售价值10%赐予补助;换购轻型载载货汽车或购置微型大巴车单价超越5万元以上的实施定额补助,每辆补助5000元。
对作废车实施定额补助,作废三轮车子每辆补助2000元,作废低速载货汽车每辆补助3000元;对购置摩托车,按出售价值13%赐予补助;购置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施定额补助,每辆补助650元。
另外,购置"车子摩托车下乡"产物的农民友人还需注意:凡在划定时间内换购轻型载载货汽车、购置微型大巴车和摩托车的,唯有在公安机动车治理部门处理相干手续后,才可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领一次性财政补助。况且申报财政补贴也有截止时间:换购轻型载载货汽车、购置微型大巴车为2010年2月28日,购置摩托车为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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